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562 聯亞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4/10 發言時間 18:49:29
發言人 范瀛云 發言人職稱 行政管理中心執行副總 發言人電話 03-597767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認列金融資產減損
符合條款 第 44款 事實發生日 112/04/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4/10
2.公司名稱: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公報「金融工具」規定,於111年度認列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失」
新台幣134,882仟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金融資產評價損失,因不涉及現金流量,對本公司營運資金無重大影響。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4/10 發言時間 18:49:29
發言人 范瀛云 發言人職稱 行政管理中心執行副總 發言人電話 03-597767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認列金融資產減損
符合條款 第 44款 事實發生日 112/04/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4/10
2.公司名稱: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公報「金融工具」規定,於111年度認列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失」
新台幣134,882仟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金融資產評價損失,因不涉及現金流量,對本公司營運資金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