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580 台睿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5/25 發言時間 15:56:46
發言人 朱伊文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3-5007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5/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預計發行普通股15,000,000股至2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50,000,000元至200,0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發行價格區間為新台幣25元至3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共計
1,500,000股至2,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保留增資發行
新股之10%供員工認購,其餘90%計13,500,000股至18,000,000股,由原股東按
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持有股數按比例認購,每仟股約可認購149.6675股至
199.5567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現金增資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
原股東自行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
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併湊之部分,
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權利義務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
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應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
而需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
訂定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辦理本次現金增資相關
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