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39 啓弘生技 公司提供
序號 9 發言日期 112/06/30 發言時間 15:35:59
發言人 阮大同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9478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6/3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王柏森/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他公司董事,解除其競業
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6/30~115/1/17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
數19,953,371權;經票決結果--贊成19,726,621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
權數1,979,261權),占表決權總數98.86%;反對6,00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
決權數6,000權);無效0權;棄權/未投票220,75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數218,750權)。本案贊成權數超過規定數額,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