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華(4172)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股份註銷0.0089%、減資基準日4/15

日期2024-04-08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72 因華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08    發言時間    17:15:55
發言人    郝為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7607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 股份註銷之減資基準日案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0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08
2.減資緣由:本公司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因未達成既得條件,依發行辦法規定
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85,000元
4.消除股份:8,500股
5.減資比率:0.0089%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949,880,5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減資基準日:113/04/15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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