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時(1795)董事會通過取得Teva Pharma(Thailand)股權,計15億元

日期2024-06-06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95 美時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6    發言時間    20:01:31
發言人    沈燁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00590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取得Teva Pharma(Thailand) Co., Ltd. 股權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6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Teva Pharma (Thailand) Co., Ltd. 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3/6/6~113/6/6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新台幣15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對象:ACTAVIS HOLDING ASIA B.V., ACTAVIS GROUP PTC EHF and 
ACTAVIS DUTCH HOLDING B.V.;與公司之關係:非屬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條件付款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價格參酌獨立專家出具之鑑價報告及會計師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經本公司董事會同意後執行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999.52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34.13%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57.48%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6,060,794,917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取得股份後,將擴展美時在腫瘤疾病和女性健康領域的產品線,
也讓美時獲得Teva製藥的眼科和呼吸科產品; 包括在當地市占
第一的眼科產品NATEAR,使美時能夠進入泰國的藥局通路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6月6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6月3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吳孟達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字第3622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及銀行借款
28.其他敘明事項:
此次取得Teva Pharma(Thailand) Co., Ltd.股權,其中90% 股權由本公司取得,
10%股權由本公司100% 持有之子公司Lotus International Pte Ltd. 取得,交易
金額分別為不超過新台幣15億及美金5佰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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