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7729 仲恩生醫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4/12/22 發言時間 18:32:09
發言人 柯景懷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 2627-9216
主旨 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114年度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 及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4/12/2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2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一).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二).已洽定應募人:
公司名稱/姓名 與本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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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無
(三).法人應募人之股東持股比例佔前十名之股東與本公司之關係:
友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十名之股東與本公司之關係:
股東名稱(持股比例) 與本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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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愛斯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2.04%) 無
代表人:張家瑜 無
(2). 和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2.04%) 無
代表人:張家瑜 無
(3). 誼澤股份有限公司(11.72%) 無
代表人:蔡正弘 無
(4). 和強股份有限公司(8.83%) 無
代表人:蔡正弘 無
(5). 蔡正弘(8.17%) 無
(6). 英屬百慕達群島商施林有限公司(4.27%) 無
代表人:張家瑜 無
(7). 林淑芬(3.98%) 無
(8). 呂江泉(2.74%) 無
(9). 蔡孟鈞(1.07%) 無
(10).蔡孟哲(1.07%) 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普通股6,206,897股。
5.得私募額度:
本公司114年10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私募發行不超過10,000,000股普通股,
由114年12月12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於股東臨時會決議之日起一年
內分一次至二次辦理,本次辦理私募股數6,206,897股,
預計募集私募金額為新台幣180,000,013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係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
平均數或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
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
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此前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
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如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其發行價格擬不低於參
考價格之六成且不低於最近期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為訂價依據。
(1).本次私募價格依據114年12月12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之定價原則訂定。
(2).本公司以114年12月22日為定價基準日。
(3).本次應募人為策略性投資人,私募每股發行價格定為新台幣29元,符合不低
於參考價格之六成且不低於最近期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為訂價依據之規定。
(4).本次私募普通股實際發行價格之訂定係依據現行法令規定辦理之,故其價格
之訂定應有其合理性。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健全財務結構或支應研發臨床業務擴展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且私募普通股
有限制轉讓之規定,較可確保公司與特定人之長期合作關係,故採用私募方式辦理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4/12/22
11.參考價格:新台幣42.84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29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後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
之8規定之情事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滿三年後,擬授權董事會依證交法
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股票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除其轉讓需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
之8規定辦理外,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股款繳納期間:114年12月23日至115年01月05日。
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115年01月12日。
(2).前述繳款作業暨增資基準日擬授權董事長得視洽特定人情況或因客觀因素變動
重新訂定之。
(3).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
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並代表本公司
簽署相關之契約與文件及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