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726 永昕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12/30 發言時間 16:27:31
發言人 陳佩君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6670880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第 53款 事實發生日 114/12/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12/30
2.公司名稱:永昕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新聞媒體
6.報導內容:…與三大日商合組新公司,共要投資逾30億元在日本建生產基地,
…將擁有哺乳類細胞製程最高1.2萬公升的產能,並可生產年1,000萬劑針劑。
…永昕實際出資金額將佔45%、約6.75億元。…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報導所載之投資金額、產能規模及出資額均仍在規劃中尚未定案,
特此澄清。相關事項如有應公告事項,本公司將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