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基醫(4116):怡安醫材董事會決議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祝爾安等從事競業行為

日期2026-02-09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16 明基醫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5/02/09    發言時間    19:17:00
發言人    吳淑晴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5533(5893)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怡安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 決議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從事競業行為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2/0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5/02/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法人董事: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祝爾安
 (2)法人董事: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楊宏培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並擔任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法當事人應予利益迴避不參與討論及表決,經其餘董事充分討論後通過議案。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法人董事: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祝爾安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祝爾安法人董事代表人
         擔任  明基三豐醫療器材(上海)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明基智慧(上海)醫療器材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明基三豐醫療器材(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崇明區新河鎮新薇路55號5幢、4幢一層
(2)明基智慧(上海)醫療器材有限公司-
       上海巿長寧區通協路269號3號樓8樓B單元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明基三豐醫療器材(上海)有限公司-醫療器材製造銷售及服務
(2)明基智慧(上海)醫療器材有限公司-醫療器材銷售及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