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宇藥(6621)獲准撤銷114年第1次現增案

日期2026-02-12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21 華宇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2/12    發言時間    13:55:00
發言人    王愈善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8-2577
主旨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 撤銷114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2/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2/11
2.公司名稱:華宇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申請撤銷114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02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33435號函核准撤銷。。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