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華(4172)114年現增案股款催繳期2/12-3/16

日期2026-02-12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72 因華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5/02/12    發言時間    14:35:11
發言人    郝為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7607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股款催繳事宜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2/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2/12
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民國115年02月11日截止,惟仍有部
 份原股東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5年02月12日起至115年
   03月16日止為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彰化商業銀行東興分行及全國各分行
   ,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
(3)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除
   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6045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7號地下1樓,電話:02-2586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