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建自貿區)2015年4月21日在福州市馬尾區正式掛牌成立,是位置最接近台灣的自由貿易園區,更被定位為兩岸經濟產業合作的重要平台,涵蓋廈門、平潭、福州片區,主打「對台合作」之政策改革,訴求符合台商需求的高效有序的服務模式。
文/楊傑名
台灣與福建兩地具語言、血緣與地緣關係,加上小三通之優勢,為兩岸最佳的聯絡橋樑,2004年中國提出海峽西岸經濟區(簡稱海西經濟區)的構想,以福建為主體,範圍涵蓋浙江南部、廣東北部和江西部分地區,並與珠江、長江三角洲兩經濟區銜接,但當時因幅員過廣,加上缺乏相關配套措施,成效不佳。
2014年11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於福建考察時提出「兩岸沒有任何理由不攜手發展」。旋即,同年12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第二批自由貿易試驗區(自貿區)將設於廣東、天津、福建等地。
「自貿區」指的是經濟自由化的先行試驗區,其目的有3:「營造友善環境」、「促進交流、交易」和「達到便利化、自由化與消費極大化」。即透過法規鬆綁和改善營運環境,在指定區域內大幅減少物流、人流、金流及資訊流的各類限制,打造更簡便的經商環境並實現市場開放。
直對台灣「一空六港一特區」
2015年4月20日,中國國務院印發廣東、天津、福建3個自貿區的總體規劃方案。隔日,這3個自貿區同步掛牌成立,正式啟動自貿區新貿易時代。
其中,福建自貿區是位置最接近台灣的自由貿易園區,更被定位為兩岸經濟產業合作的重要平台,主打「對台合作」的政策改革,規劃對接台灣以「一空六港一特區」(包括基隆港、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蘇澳港、安平港、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與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為核心的自由經濟示範區。
福建自貿區是中國「一帶一路」海上絲路的核心起點,採「一區多園」模式,涵蓋廈門、平潭及福州片區。
按區域劃分,廈門片區著重於建設東南亞國際航運中心、兩岸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合作示範區、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及貿易中心;平潭片區著重於建設兩岸共同家園和國際旅遊島,在貿易和人員來往方面實施更加簡便的措施;福州片區著重於建設21世紀海上絲路沿線地區合作平台、先進製造業基地、兩岸服務貿易與金融創新合作示範區。
規劃初期,「福建自貿區方案」(參見附錄)中有三分之二與對台貿易相關,包含對台產業的開放、人才往來與金融合作等。「吸引台資」和「加強兩岸經貿合作」是福建自貿區被賦予的任務,亦是未來發展的核心目標。
「一疊」文件變成「一張」
為符合台商習慣,福建自貿區內將實施「一表申請、一口受理、一證一碼、一章審批、印章即刻、立等可取」的服務模式。簡單來說,相關申請資料由原來「一疊」文件,變成「一張」投資者備案申請表和承諾書。
過去,每個部門都要遞交一份材料,現在只需一份材料即可在各個窗口進行內部流轉,實現單一窗口協同受理,方便各企業主辦事。
另外,福建自貿區對台灣農產品、水產品、食品、化妝品和花卉苗木等產品將試行快速通關模式,並簡化台灣保健食品、醫療器械、中藥材和中藥飲片審批。關於商品物流,福建自貿區也將從商品流通前的投資、生產,到流通後的物流、倉儲、加工、轉運環節提供一條龍式的服務與場所,
根據官方統計,福建自貿區從今年4月掛牌以來,各企業進駐狀況良好。截至5月底,福州片區註冊企業共824戶,註冊資本186億人民幣;廈門片區註冊企業共740戶,註冊資本81億;而平潭片區申請進駐的企業約846家。
今年7月,隨著福建自貿區加快推進其開發建設,區內對各類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多,福建官方訂定《關於加強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才工作的十四條措施》(自貿區十四條),目標3年內引進約1,200名高階人才。
中國福建省委組織部副部長楊國豪表示,依照福建自貿區內的產業發展方向及戰略定位,人才需求分為四大類型,包括管理型、貿易型、技術型及服務型。而福建自貿區此次對台灣人才的引進亦有諸多便利、優惠的措施。
「自貿區十四條」中規定,對來閩台灣人才及其家屬購房貸款得享受當地居民同等待遇政策;於自貿區內推動兩岸醫療保障之對接,落實台商在福建參與保險政策及待遇,鼓勵在閩台灣人才參加福建社會保險。
此外,福建省政府賦予平潭片區訂定對應從業規範和標準之許可權,於框架協議下,允許台灣金融、醫療、旅遊、建築、規劃等服務機構的執業人員,持台灣相關機構頒發證書,於指定範圍內開展業務,並對區內企業單位等機構任職之台灣人才,承認其台灣學歷、任職資歷及技能等級等資歷。
「一帶一路」
2013年,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為應對全球形勢深刻變化,曾提出未來兩大重大戰略決策「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一帶一路」建設),目標是建立中國與鄰近區域的合作平台,東邊連接亞太經濟圈,西邊進入歐洲經濟圈,以加快中國經濟轉型,是為2015年區域發展的首要戰略。
所謂的「一帶」是指打通從太平洋到波羅的海運輸大通道,形成連接東亞、西亞、南亞的交通運輸網絡。至於「一路」則是指串連中國和東南亞國家臨海港口城市,藉此發展中國和東南亞、中東、北非及歐洲各國的長期經濟合作關係。
附錄:「福建自貿區方案」
一、深化產業合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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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自貿試驗區產業發展要求的台資企業與內資企業享受同等待遇。允許符合條件的台商自由轉移其投資收益,允許自貿試驗區內企業到區外在投資或展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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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除規定需由國務院審批之外,現行台商投資項目授權廈門市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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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台商投資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市場准入限制。允許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新能源汽車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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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網上審批服務信息平台,開展「一照三號」改革,以營業執照為載體,實現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
二、擴大服務貿易和貨物貿易開放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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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航空維修監管辦法,適用國家服務外包政策,支持飛機及發動機等飛機零部件境內外維修產業的發展,支持承接境外外包的航空維修服務訂單,就承接外包的國內航空公司包修訂單維修服務,開展跨關區海關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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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優化從台灣進口部分保健食品、劃轉品、醫療器械、中藥材的審評審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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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的外資合資旅行社經營大陸居民出國(境)(不包括赴台灣地區)的團隊旅遊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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