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蔡昀靜(農業科技研究院)、蔡偉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攝影/劉威廷(農業試驗所)
「2017機能性原料良好農業規範及其應用在機能性食品開發」國際研討會(2017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Functional Foods) 7月18-19日假北科大集思會議中心舉行。此次會議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指導,並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臺灣保健食品學會、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共同主辦,是國內跨農產機能保健食品開發的重要國際性會議。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技處副處長李紅曦、臺灣保健食品學會理事長張素瓊首先開場致詞,除介紹辦理本研討會之緣由與宗旨外,並期許會議能協助提升臺灣本土機能性原料之產品價值,同時讓產官學能了解國外保健食品最新管理規範,並鏈結臺灣農業端與食品端,共同帶動保健食品產業發展。
對開發方向、法規及市場佈局 提供最新國際動態
研討會分「機能性原料良好農業規範」、「中國保健品管理規範與市場趨勢」、「機能性原料與產品開發」三大主題進行,分別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技處科技行政科科長洪偉屏、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院長李文權、臺灣保健食品學會理事長張素瓊、行政院農業試驗所生物技術組組長楊佐琦,擔任各主題主持人。
除針對臺、日、韓、中各國良好農業規範實行細節與效益、保健食品管理法規、產品開發現況,進行討論與交流外,對研發單位調整產品開發方向、主管機關了解各國最新管理法規,及產業發展國際市場佈局,都提供了最新的國際動態。
研討會邀請了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深主導稽核員張順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企劃處技正王聞淨、亞洲良好農業規範綜合研究所專務理事武田泰明、韓國韓京大學教授尹德勳(Deok-Hoon Yoon)、中國農業科學院作物科學研究所研究員任貴興、北京聯合大學應用文理學院保健食品功能檢測中心常務副主任徐峰、臺灣保健食品學會名譽理事江孟燦、日本農研機構食品研究所食品健康機能研究領域長山本萬里、抱川醫科大學食品科學會暨生物化學系教授李珍熙(Jin-Hee Lee)、臺灣保健食品學創會理事長江文章蒞臨演講。
遵循良好農業規範 確保保健產品安全與品質穩定
由於農民在生產栽種作物過程中,需透過遵循良好農業規範,才能確保農產品之安全性與品質穩定性。但良好農業規範因各地主要作物、氣候、病害防治規範不同而有不同地域性。
王聞淨、武田泰明、尹德勳、任貴興四位演講者分別簡介臺灣、日本、韓國、及中國不同的良好農業規範 (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精神與概念、內容與應用現況,以及實行緣由與細則。張順興則說明了由歐洲開始實行,今於國際互通承認的全球良好農業規範(Global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任貴興同時於會中介紹中國保健品之產品劑型與功能性,以及樂觀的市場預估,徐峰則簡介了大陸保健食品之法規架構、管理辦法及註冊方式,並特別詳盡的說明了今(2017)年5月2日中國大陸食藥總局(TFDA)公告的「保健食品備案工作指南」之實行細則。
圖左起武田泰明、李文權、尹德勳等專家分別就日本、臺灣及韓國等各國良好農業規範實行細節與效益及應用現況等進行討論與交流。
臺、日、韓、中機能性原料與產品開發
江孟燦則介紹臺灣健康食品功效之現況,他指出,目前台灣調節血脂、胃腸功能改善的品項佔比50%以上,分別有98、81張許可證數。此外,他並發表潛力機能性農產品,包含蔬菜類如高麗菜、花椰菜;水果類如柑橘;水產類如魚皮、魚鱗、藻類;畜產類如動物性油脂及牛奶。
山本萬里也說明了日本新式機能性表示食品制度實施概況,他表示,該制度應用於豆芽、大麥、稻米、番茄汁等,已成功提升產品銷售額。而日本目前致力開發機能性的農產品,有穀物類的大麥、稻米、發芽糙米;蔬菜類如十字花科蔬菜;水果類如桑葚、草莓、蜜柑等。
李珍熙介紹韓國機能性成份或產品適用的法規,他表示,產品若提供小幅度的機能性效益適用「食品衛生法」,若使用有益人體的機能性成份經加工處理,並取得政府核准者,標示其健康效益則可適用「機能性健康食品法」。
江文章簡介中國大陸保健食品產業之產業現況、發展趨勢與創新,他指出,中國無論生產企業家數、產業規模皆不斷成長,國產及進口的保健食品成長快速,位居前四之產品功效分別為增強免疫力、緩解疲勞、通便和輔助降血脂。
>>本文刊登於《環球生技月刊》Vol.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