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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要你有感

撰文記者 陳欣儀
日期2017-01-23
「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將從6個構面四大行動方案進行。(資料提供/行政院科技部)

「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去年11月10日出爐,行政院一系列的法規修訂,也雷厲風行推「動」起來。朝野、產官爭議多年,卻始終懸而未決的法案,包括《科學技術基本法》、《藥事法》修正案及《行政法人國家藥物審查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也都送進了送立法院。

文/陳欣儀


行政院「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去年11月10日出爐,針對「完善生態體系」,政府提出六大構面,將從人才、資金、智慧財產、法規環境、整合資源、慎選主題著手。

事實上,自新政府上任後,已經著手啟動對生技產業一連串的推動(參見表一),跟緊國際潮流進行修法,推動生醫產業朝野都有共識。

特別在方案公佈後,行政院一系列的法規修訂,也雷厲風行推「動」起來。

如去年底甫通過的《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修正草案,放寬「高風險醫療器材」的適用範圍,並新增「新興生技醫藥產品」納入適用範圍。

科技部政務次長裘正健接受本刊訪問時指出,《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於2007年由經濟部擬訂,新政府的修法是希望能藉由一些突破,幫助台灣爭取優勢,能增進與國際的銜接。

他表示,台灣有強大的ICT與製造業基礎,與生技結合,是台灣醫材的絕佳優勢,因此修法放寬高風險醫材,實際上也是符合台灣現有的工業強項。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也不再只有傳統生技項目,政府同時鼓勵產業投入預防醫學及再生醫學等領域之新興生技醫藥產品(簡稱新興生技)開發,包含精準醫療、細胞治療、基因治療等,這些都是未來生醫產業的發展潮流。

裘正健強調,《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在朝野高度共識下,於去年12月30日三讀通過,「政府會努力完成推動方案中尚須改進與突破的地方。」

過去,朝野、產官爭議多年卻始終懸而未決的議案,如《科學技術基本法》、《藥事法》修正案及《行政法人國家藥物審查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即使仍有諸多爭辯,卻都真正送進了送立法院;此外,早被產業批評年久失修的《醫療器材管理法草案》,已經草擬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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