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9),中國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能源局六部門聯合發佈《關於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的通知》,根據近年來中國裝備製造業及其配套產業的發展情況,修定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將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醫療器械業者為一大利多。
根據《國家支援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8年修訂)》(附件一)和《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進口關鍵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錄(2018年修訂)》(附件二),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符合規定條件的中國境內企業為生產本通知附件一所列裝備或產品而確有必要進口附件二所列商品,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在「數位化醫療影像設備、生物工程和醫療生產專用設備」項目中,包括1.5T及其以上核磁暨超導核磁共振儀、64排及其以上電腦斷層掃描(CT)、PET-CT、數位乳房X 光攝影儀、數位型X光機(DR)、磁共振或電腦斷層導引穿刺切片中即時導航設備、6MV及其以上高能量醫用直線加速器、以及血液透析機等醫療設備使用相關配件均在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名單中。
而《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8年修訂)》(附件三)同樣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下列專案和企業如:(一)國家鼓勵發展的國內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二)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專案;(三)由外商提供不作價進口設備的加工貿易企業;(四)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專案;(五)《海關總署關於進一步鼓勵外商投資有關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署稅〔1999〕791號)規定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究中心利用自有資金進行技術改造項目。
明年1月1日以後批准的產品,按照《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有關規定享受進口稅收優惠政策,進口附件三所列自用設備以及隨上述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件,一律照章徵收進口稅收。
參考資料:六部门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
附件一、《國家支援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8年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