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月29日)為因應藥事法導入專利連結制度,行政院所轄經濟部提出並由17位立法委員連署提案「專利法」第60條之1規定之修法草案,允許新藥專利權人就「已登載之專利權」及「未登載之專利權」,得同時對學名藥證申請人提起訴訟。
台灣製藥公會理事長蘇東茂發表聲明指出,此一修法無異變相給予新藥專利權人藥事法所未賦予的請求權法源,變相擴大專利連結之適用範圍,恐將陷生技產業和國人用藥權益面臨前所未有的最大危機。他強調,「在專利法增訂此條文,將破壞法規體系架構,恐將一步步坑殺生技產業。」
經濟部提出專利法第60條之1規定之修正草案,主要是為了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