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榮錦先生 個人聲明

撰文記者 王柏豪
日期2017-09-01
20170901 環球生技月刊

晟德集團董座林榮錦今(1日)遭判台北地院依證交法不合營業常規交易罪等罪嫌判處10年徒刑,他發表聲明稿表示捍衛清白將上訴外,也感謝同仁的體諒和支持!

林榮錦個人聲明原文如下:

感謝這2年多來大家對我和這個案件的關注, 我本人尊重司法,但遺憾的是可能我在法庭上的說明仍有不足,導致結果和期待有些出入。我尊重司法,但對於這樣的結果仍是感到痛心,我也將在收到判決書後聲請上訴、透過司法途徑持續捍衛我的名譽與清白。

我這一生都在為了台灣生技產業而努力,為國家、公司、股東和員工創造最大價值與福祉。我的企業經營成果大家也是有目共睹,我也將股東權益永遠放在優先考量,絕對不會因為個人的利益而濫用職權,讓公司權益受損。

一晃眼一千多個日子就在數不清的準備會議、資料閱讀和庭訊辯論中過去了,首先我要真心的感謝各位,謝謝你們大家對我的體諒與支持、更謝謝你們能嚴守本分、並且積極的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努力不懈,因為有你們這樣積極奮進的態度,敦促著我不能鬆懈、不能怠慢,讓我們的每個投資事業都還能繼續不斷的轉動、朝既定的目標邁進。

本次的訴訟案件,法院迫於結案時間壓力,對若干應調查清楚的事項無法完善調査,且對法院裁准保全證據之東洋公司郵件資料,未同意全部開示,而僅部分同意開示之資料又無法給予我本人及辯護人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