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tine Lu: 遺傳檢測效益不明、細胞/基因療法證據猶不足 為醫療保險給付決策最大阻礙

撰文記者 吳培安
日期2019-12-11
臺灣醫藥品法規學會主辦「癌症精準醫療之可近性、保險給付與倫理」論壇。左一:成功大學藥學系助理教授徐之昇;左四: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特聘研究員陳恆德;右四:哈佛大學醫學院副教授Christine Y. Lu;右三:臺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院長沈麗娟;右二:台灣諾華醫藥學術部部長古凡宸。(攝影:吳培安)

今(11)日,臺灣醫藥品法規學會主辦「癌症精準醫療之可近性、保險給付與倫理」論壇,並邀請到美國精準醫療相關醫療保險制度專家--哈佛大學醫學院副教授Christine Y. Lu(呂依儒)蒞臨演講。

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特聘研究員陳恆德。(攝影:吳培安)

活動一開始,由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特聘研究員陳恆德開場致詞。陳恆德指出,臺灣步向高齡化社會、癌症的治療需求日益增加,而透過針對每個患者遺傳資訊和生活習慣、選擇最適合治療方式的精準醫療(precision medicine)正是當前癌症療法發展的重點。

然而,諸如遺傳檢測(genetic tests)、細胞療法(cell therapy)、基因療法(gene therapy)等新穎醫療項目所費不貲,也造成患者和照顧者沉重的經濟負擔,甚至有「financial toxicity」這樣的名詞出現。因此,健康保險給付方(healthcare insurance payers)給付項目的定奪,將使全民成為無法置身事外的利害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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