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美國FDA通過《植物藥新藥指南》(Guidance for Industry: Botanical Drug Products),開放經過審核的植物藥可用於治療疾病,多家藥廠紛紛投入植物新藥的開發,也開啟各國傳統植物藥現代化的新章節。
根據BCC research預估,2020年全球植物藥--包含植物衍生藥物(植物來源之單一成分)與植物新藥(植物來源之混合成分),市場規模將成長至354億美元,其中植物新藥占5%,為18億美元,比重雖小,但其2015~2020年的年複合成長率高達118%,超越整體植物藥品市場複合年成長率的6.6%。
其實,具生理功效的植物性原料用途非常廣泛,除可做為藥品外,還能多元開發做成食品、功能性食品、保健品、化粧品等,例如韓國的人蔘,可以做為藥材直接販售,或是製成傳統藥品、保健食品、沐浴用品等,且韓國甚至是以國家的力量推展品牌行銷(如正官庄)。
相對開發化學新藥平均需要10~15年以上的時程,植物新藥若無安全顧慮並輔以前人使用經驗,可較快速進入人體臨床試驗,其中若有開發保健食品的可能性,公司有機會產生營收以支持長期的藥物研發,對於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台灣,也是一種企業營運考慮的選項。
然而,由於植物新藥為混合成分,組成較為複雜,與一般化學藥品不同,植物新藥之申請需求會特別強調藥材原料之生產、鑑定與品管,若該新藥的植物複方組成越多,面臨的挑戰也越大。
以複方植物新藥來說,成份的種類越多,質量的控制越困難,因主要成份的功用、必要性與交互作用,以及不純物質的干擾等皆是考量重點。加上植物種植生長與成分變化會根據品種、風土氣候而有所改變,例如冬天與夏天所採收的原料,經過高效液相層析質譜儀(HPLC)的分析,可能會發現內含的成份大相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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