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74 浩鼎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3/17 發言時間 17:53:39
發言人 張念慈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8799
主旨 本公司董事放棄認購現金增資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 以上,並洽由特定人認購
符合條款 第 45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3/17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與理財規劃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1)董事:宜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放棄認購股數:2,909,047股,佔得認購股數比率:100%。
(2)董事:盛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放棄認購股數:0股,佔得認購股數比率:0%。
(3)獨立董事:馮震宇、李世仁及王泰昌均未持股故無得認購股數。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上述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已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全數
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