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61 益得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2/04 發言時間 16:07:13
發言人 皮先智 發言人職稱 發言人 發言人電話 02-77218877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簽訂獨家授權經銷協議(補充114/12/26重訊)
符合條款 第 10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2/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2/04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交易相對人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5/02/04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已正式簽署獨家授權經銷協議,獨家授權在美銷售,
該藥品用於治療急性氣喘之吸入劑。
(2)由本公司負責藥品開發、生產與註冊並由交易相對人負責
於美國市場的推廣與商業化布局。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本公司海外業務之推展具正面效益。
10.具體目的:獨家授權,銷售美國市場,
強化雙方在美國吸入劑市場的長期合作與成長動能。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處理之,並授權總經理進行雙方簽約事宜。
(2)交易相對人為全球前5大的跨國學名藥製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