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39 馬光-KY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2/08/23 發言時間 16:47:35
發言人 黃傳勝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555-0864
主旨 代孫公司MKS公司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2條第1項第3款公告
符合條款 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8/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8/2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MA KUANG HEALTHCARE MANAGEMENT PTE. LTD.(MKHM)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公司MA KUANG CHINESE MEDICINE & RESEARCH CENTRE PTE.LTD.(MKS)
為MKHM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86,57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6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40,57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9,715
5.計息方式:
以利率0%計算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償還
(2)日期:
自撥款日起為期三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96,73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39.8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