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你康(4150)109年現增案,股款催繳期1/23-2/23

日期2021-01-21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50 優你康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1/21     發言時間     17:09:35
發言人     顏萬春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775586
主旨     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繳款催繳公告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1/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1/21
2.公司名稱: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司109年現金增資繳款期限已於民國110年01月20日截止,惟尚有部份
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一)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催告。
(二)自民國110年01月23日至民國110年02月23日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
及員工若欲繳納,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第一銀行新竹分行暨全省各分行辦理繳
款事宜,逾期未繳款即喪失其認股權利。
(三)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 貴股東所認購
之股數,依貴股東及員工所登記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