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48 亞果生醫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10/01 發言時間 07:32:39
發言人 陳旭耀 發言人職稱 人資長 發言人電話 07-6955569
主旨 公告本公司與博而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總代理合約
符合條款 第 8 款 事實發生日 111/10/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10/0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博而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10/01~114/09/3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一、代理標的產品為
亞比斯˙可拉 膠原蛋白敷料(ABCcolla Collagen Matrix)
亞比斯˙可拉 膠原蛋白骨填料(ABCcolla Collagen Bone Graft)
亞比斯˙可拉 膠原蛋白骨基質(ABCcolla Collagen Bone Matrix)
亞比斯˙可拉 易塑家膠原蛋白骨填料(可塑型)(ABCcolla EZ Collagen Bone Graft)
二、授權銷售區域:
(一)本合約代理期間內得於「中華民國--臺澎金馬」地區之醫學中心、部立醫院、區域
醫院及骨科診所銷售產品。
(二)合約代理期間內,除另由博而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專案提出並獲本公司書面同意之
特別區域外,不得將本產品以任何直接、間接之方式銷售至本合約授權範圍以外之地區
。若有故意違反且經查證屬實,本公司得逕行終止合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一、對於本公司所提供之技術文件資料須謹慎保管,不得洩漏給本公司之競爭者;本公
司之營業機密或經本公司聲明為機密之資料,博而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屬員工負
有保密義務,不得洩漏給任何第三人。
二、博而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不得以自己名義或利用他人名義與他人合作從事對雙方業
務有害之商業或其他行為。
三、博而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自己或他人,以任何方式將業務或顧客
轉讓給競爭者。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合約簽訂後,預計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有正面之影響。
8.簽訂之具體目的或解除之緣由:
藉由與博而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共同合作,有助於本公司業務發展及產品銷售,拓展
市場規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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