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562 聯亞藥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1/15 發言時間 17:14:53
發言人 范瀛云 發言人職稱 行政管理中心執行副總 發言人電話 03-5977676
主旨 代母公司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補充新聞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第 2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1/15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中時新聞網【聯亞生技報佳音 新冠疫苗取得國際訂單、近期出貨】
2.報導日期:113/01/12
3.報導內容:
「......,在通過國際及WHO認可的第3期臨床試驗後,......,並於12月29日正式
獲衛福部核准外銷藥品許可證。UB-612疫苗已洽得國際訂單,並規畫近期出貨。」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關於本公司之母公司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疫苗開發進度,本公司依規定代母公
司發布重大訊息公告。
(2)通過國際及WHO認可之第3期臨床試驗,係由聯亞生技集團提供臨床試驗之疫苗藥
品,及所有生產相關之CMC數據,美國Vaxxinity公司在CEPI經費支助下執行第3
期臨床試驗,已向英國申請藥證,目前英國MHRA進行生產設施的審查中。聯亞生
技獲衛福部核准UB-612疫苗外銷藥品許可證,UB-612在陸續取得國際藥證之後,
將可依國際訂單排程,由台灣公司出貨。因訂單內容涉及商業機密,故不予揭露
。
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2)有關母公司聯亞生技產品開發及上市進度,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資訊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