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6659 天明製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11/29 發言時間 18:20:11
發言人 張文昌 發言人職稱 財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5218883
主旨 公告本公司細胞製備場所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 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與澄清綜合醫院中港分院合作申請細 胞製備場所認可案,獲衛福部函覆認可。
符合條款 第 9款 事實發生日 112/11/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11/29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2年11月29日接獲衛福部函覆認可本公司GTP實驗室之細胞製備場所事項
變更。本公司GTP實驗室之細胞製備場所係為新增澄清綜合醫院中港分院依據「特定
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特管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
申請施行「自體免疫細胞(NK)治療實體癌第四期」之細胞治療技術施行計畫,獲衛
福部同意。
3.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澄清綜合醫院中港分院申請之前開計畫經許可事項如下:
(1)細胞治療技術項目:自體免疫細胞治療(NK)。
(2)適應症:實體癌第四期;癌症別:肺癌、肝癌、結腸直腸癌、卵巢癌、乳癌、
胃癌、腎臟癌、食道癌、頭頸癌(含鼻咽癌)、攝護腺癌、胰臟癌。
(3)細胞製備場所:天明精準細胞製備中心(GTP認可編號:TP112C032)。
(4)計畫效期:自112年11月24日至115年6月1日止。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11/29 發言時間 18:20:11
發言人 張文昌 發言人職稱 財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5218883
主旨 公告本公司細胞製備場所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 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與澄清綜合醫院中港分院合作申請細 胞製備場所認可案,獲衛福部函覆認可。
符合條款 第 9款 事實發生日 112/11/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11/29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2年11月29日接獲衛福部函覆認可本公司GTP實驗室之細胞製備場所事項
變更。本公司GTP實驗室之細胞製備場所係為新增澄清綜合醫院中港分院依據「特定
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特管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
申請施行「自體免疫細胞(NK)治療實體癌第四期」之細胞治療技術施行計畫,獲衛
福部同意。
3.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澄清綜合醫院中港分院申請之前開計畫經許可事項如下:
(1)細胞治療技術項目:自體免疫細胞治療(NK)。
(2)適應症:實體癌第四期;癌症別:肺癌、肝癌、結腸直腸癌、卵巢癌、乳癌、
胃癌、腎臟癌、食道癌、頭頸癌(含鼻咽癌)、攝護腺癌、胰臟癌。
(3)細胞製備場所:天明精準細胞製備中心(GTP認可編號:TP112C032)。
(4)計畫效期:自112年11月24日至115年6月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