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威(1799)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日期2021-08-31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1799 易威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8/30    發言時間      16:51:13
發言人      吳雪君    發言人職稱      財務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666-959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1款     事實發生日      110/08/3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0/08/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林翰飛/董事長
(2)張志成/董事
(3)陳彥松/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110年股東會決議,以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
之二以上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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