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能醫學(6852)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解除案

日期2021-10-09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6852 精能醫學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0/10/08    發言時間     17:30:56
發言人     張季衡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7-2680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 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解除案
符合條款    第  9款    事實發生日     110/10/0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0/10/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 林永福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0/10/08~113/06/24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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