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醫(6848)對帆宣貨款爭議案,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上訴

日期2022-01-07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48 拉法醫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1/07    發言時間    16:42:00
發言人    卓明偉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9121200
主旨    本公司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智字第25號民事判決提起 上訴
符合條款    第    2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1/07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上訴人:本公司
被上訴人: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帆宣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9年度智字第25號
4.事實發生日:111/01/0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有關帆宣公司與本公司之間給付貨款之爭議(原審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智字
第25號),本公司已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遞送民事聲明上訴狀。
6.處理過程:
經與承辦律師研議一審判決內容後,本公司對判決結果不服,為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本公司依法提起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委請律師承辦二審訴訟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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