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藥(6838)董事會通過現增發行新股案、上限2400萬股,暫定每股28~56元

日期2022-03-09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38 台新藥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1/03/09    發言時間    15:53:53
發言人    朱宇琴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7557659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0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09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超過24,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240,000,000元(發行股數X面額)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8元~56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總額10%由員工認購
 ,即不超過2,4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增資發行新股總額
 90%,即不超過21,6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
 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
  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股
  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 
  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總募集股款、發行條件及股款繳納期間之
   訂定,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
   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或監理機關指示或要求,或因應主客觀環
   境變化而有修正或調整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處理修正或調整。
(2)本次國內現金增資案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
   準日、停止過戶及股款繳納期間、委託代收及存儲款項事宜及其他辦理發行新股之相
   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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