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國(4192)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繼續提名說明

日期2022-04-11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92 杏國 公司提供

序號     9    發言日期     111/04/11    發言時間     20:03:34
發言人     蘇慕寰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4-0826
主旨      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繼續提名說明
符合條款    第  53款    事實發生日     111/04/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4/11
2.公司名稱:杏國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1年04月11日董事會審查第七屆董事會之獨立董事被提名人資格,其中
獨立董事被提名人陳文鋒先生、李志恒先生及張福星先生自擔任公司獨立董事,
任期已連續達三屆,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
規定,應公告繼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6.因應措施:
(1)陳文鋒先生其管理與證券經驗極為豐富能為本公司提供重要建言,雖已連任本
公司三屆獨立董事,公司仍需借重其專業之處,給與董事會監督及提供專業意見
,故本次選舉擬繼續提名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2)李志恒教授其毒理安全專才於業界享有一定之聲譽且備受信賴,因毒理安全與
新藥研發人體安全性試驗汲汲相關,雖已連任本公司三屆獨立董事,公司仍需借
重其專業背景及醫藥產業經歷,故本次選舉擬繼續提名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3) 張福星教授具豐富之會計專業背景及產業經歷,雖已連任本公司三屆獨立董事
,公司仍需借重其專業,提供董事會及管理層級相關意見,故本次選舉擬繼續提
名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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