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華(4172)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減資0.025%,基準日4/19

日期2022-04-19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72 因華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4/19    發言時間    17:22:43
發言人    郝為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7607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 股份註銷之減資基準日案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4/1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19
2.減資緣由:本公司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因未達成既得條件,依發行辦法規定
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217,000元
4.消除股份:21,700股
5.減資比率:0.025%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866,973,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減資基準日:111/04/19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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