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豐-KY(4137)111年股東常會新增召集事由(111/06/08)

日期2022-04-19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37 麗豐-KY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4/19    發言時間    18:56:28
發言人    胡安榕    發言人職稱    財會暨投資人關係總監    發言人電話    886227238666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1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新增召集事由)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4/1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1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2樓(203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案。
(2)110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案。
(3)110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4)110年度關係人交易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告案。
(2)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新增議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新增議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0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其
   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
(2)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1年5月7日至111年6
   月5日止,請股東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
   電子投票平台,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3)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111年4月1日起至111年4月11日下午5時止。受理提案
   處所:台北市110信義區松仁路107號10樓(本公司 股務單位),聯絡電話:
    02-8758-0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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