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KY(6541)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之競業禁止案

日期2022-06-19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541 泰福-KY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1/06/17    發言時間      17:54:18
發言人      閻雲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7010518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之競業 禁止案
符合條款     第  21款     事實發生日      111/06/1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閻雲/董事
陳志全/董事(鵬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曾達夢/董事(鵬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趙宇天/董事(Allen Chao and Lee Hwa Chao Family Trust 代表人)
薛宇星/董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康禧全球投資基金投資專戶
           (Delos Capital Fund, LP) 代表人)
夏正/董事(Hsia Family Trust 代表人)
蔡金拋/獨立董事
王泰昌/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投票表決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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