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7595 世基生醫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7/27 發言時間 15:36:53
發言人 詹富蕙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8-5885
主旨 本公司業對中央研究院違反與本公司間專屬授權合約乙情, 提起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訴訟
符合條款 第 2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7/26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本公司
被告-中央研究院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無
4.事實發生日:111/07/2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中央研究院違反與本公司間專屬授權合
約,為維護本公司權益,依法對中央研究院提起債務不履行損害
賠償訴訟。
6.處理過程:委任律師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目前本公司營運正常,本
案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後續本案進度如有重大變化,本公司將依規
定即時更新或補充說明相關內容。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