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碁智醫(6857)董事會決議111年現增發行322.6萬股、每股62元

日期2022-08-01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57 宏碁智醫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8/01    發言時間    18:47:52
發言人    李永信    發言人職稱    營運長    發言人電話    02-26960366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8/0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8/0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226,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2,26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為每股新台幣62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483,9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股數之85%即2,742,100股洽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每仟股認購228.508333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員工或原股東拼湊不足一股之部份或放棄認購之股份數
額,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現有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研發與業務推展之所需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實際之發行總額、發行時程、發行條件、預定資金運用計畫及進度、
增資基準日、繳款期限、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相關契約及法律文件之議定及簽署、
以及其他一切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相關事宜等,如遇法令變更、主管機關職權行使
或要求修正、公司政策改變、因應市場或客觀因素變化等而需變更、補充,或有其
他未盡事宜者,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市場情況、實際需要、相關法令規定及
主管機關要求,全權決定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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