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4174)部份放棄對鼎晉現增股認購權利,持股比例將降為51.94%

日期2022-11-24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74 浩鼎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11/24    發言時間    14:47:36
發言人    張念慈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8799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將對鼎晉子公司111年現金增資新股認購 權利放棄之部份,轉予本公司全體股東認購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1/11/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11/24
2.公司名稱: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了讓本公司全體股東都能享受鼎晉公司的經營成果,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將對子公司「鼎晉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鼎晉公司) 111年現金增資新股認購權利
放棄之部份,轉予本公司全體股東認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鼎晉公司辦理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32元,預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960,000仟元,用以支應未來
   OBI-858第二/三期人體臨床試驗費用及營運支出。鼎晉公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
   除保留10%計3,000,000股由符合資格之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27,000,000股由鼎晉
   公司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依持股比例計算,本公
   司可優先認購之股數為16,785,521股。
(2)惟考量本公司仍需保留多項抗癌產品研發專案及營運所需資金,並為配合鼎晉公司
   未來股票進入資本市場之股權分散規劃,及引進對鼎晉公司未來長期發展有助益之
   投資人,關於鼎晉公司111年現金增資,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認購7,812,500股(每股
   新台幣32元,金額計新台幣250,000仟元),及放棄認購8,973,021股。為了讓本公司
   全體股東都能享受鼎晉公司的經營成果,本公司董事會另決議前述對鼎晉公司現金
   增資放棄認購股數8,973,021股,將促請鼎晉公司轉予本公司全體股東,由得認購時
   本公司最近一次停止過戶日之股東名簿,依持股比例計算可認股數優先認購。換算
   之後,本公司全體股東暫定每仟股可認購鼎晉公司之新股為39.1357股,股東放棄
   認購之股份或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統由鼎晉公司董事會授權其董事長按發行價格
   洽特定人認購。
(3)本次部份放棄對鼎晉公司111年現金增資之新股認購權利,將使本公司對鼎晉公司之
   持股比例由62.17%降為51.94%。
(4)本公司將對鼎晉公司111年現金增資新股認購權利放棄之部份,轉予本公司全體股東
   認購一案相關未盡事宜,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並擬提報112年
   股東常會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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