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派司(6918)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日期2022-11-18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6918 愛派司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1/11/18    發言時間     13:55:11
發言人     羅翔煒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49-9222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
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1/11/1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1/11/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獨立董事:陳毅澄
(2)獨立董事:洪文浚
(3)獨立董事:魏鴻文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11/18~114/06/2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損及本公司利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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