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164 景岳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1/04 發言時間 16:10:32
發言人 葉天佑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6-5052151
主旨 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轉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 暨其後續執行情形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1/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1/04
2.公司名稱:景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八日臺證上字第0990000468號函
規定辦理,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111年度第4季執行情形。
6.因應措施:
承諾本公司各重要子公司之財務報告若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簽證,並據以認列投資
損益或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本公司之簽證會計師需對財務報表出具不提及其他會計師
查核意見之報告。
後續執行情形:截至111/12/31為止,本公司並無上述之情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