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733 博晟生醫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1/04 發言時間 16:59:16
發言人 趙叔威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58366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 個月,業經金管會准予備查,對原訂股款繳納期間及相關作業時 程並無影響。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1/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1/04
2.公司名稱:博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1)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業經111年11/14金管證發字第1110360376號函申
報生效在案,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司應於申報生效後三個月內完成增資。
(2)因應申報生效後不久適逢農曆新年連假期間,考量整體公司利益及股東權益,故申請
展延募集期間三個月至112年5月13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月12月30日金管證發
字第1110367851號函予同意備查在案。
(3)本次展延增資執行期限對111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之股款繳納期限及相
關作業時程並無影響。
5.發生緣由: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