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61 睿生光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3/13 發言時間 15:31:07
發言人 李志聖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700-723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3/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3/13
2.公司名稱:睿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36,000,000元,發行
普通股3,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12年1月11日臺證上一字第112180004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59.83元,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
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123.49元,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17倍,故
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台幣70元發行。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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