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14 健喬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2/03/13 發言時間 16:56:56
發言人 暫缺待補 發言人職稱 暫缺待補 發言人電話 (02)8797-71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3/1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2/03/1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 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額新臺幣250,000,000元,發行股數25,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 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暫定每股以新台幣40元發行,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
法令規定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5%,
計3,750,000股予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
2,500,000股對外公開發行。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額之75%,計18,7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
其持有股分比例分別認購之。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拼湊事宜,逾期未辦理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申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款期間、增資
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 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及主管機關指示修正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