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90 佐登-KY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2/03/16 發言時間 17:49:33
發言人 陳佳琦 發言人職稱 佐登妮絲集團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976-96419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負責人及訴訟代理人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 和解筆錄
符合條款 第 2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3/16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英屬安圭拉群島商ACME投資有限公司
被告:本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陳正雄、本公司兼訴訟代理人陳佳琦、陳榆甯、陳玉倩、
陳政治、黃麗雲、侯秀蜜、紀宜伶、黃永賢、蔡進淙、王友德、陳維國、李忻怡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度商訴字第8號
4.事實發生日:112/03/1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民國112年3月16日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之和解筆錄,原告撤回請求確認其持
有本公司2,239,677股之股權之訴,不再向本公司為主張或請求。
6.處理過程:
已委請律師依法定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件為股東間關於股權之爭議,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無任何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委任律師依相關訴訟程序及規定採取必要之因應措施。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