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凱(6549)董事會決議現增發行新股,上限1200萬股

日期2023-04-21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549 景凱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2/04/21    發言時間    17:31:24
發言人    袁鴻昌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658772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4/2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預計發行股數以12,000,000股為上限。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以新台幣120,000,000元為上限。
6.發行價格:預計募集金額以新台幣300,000,000元為上限,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
 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預計保留發行股數之15%,
 預計1,800,000股予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除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5%供員工認購,其餘85%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上限約認購135.7791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者,自停止過戶日起
  5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
  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發行價格、
    認股期限、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增資基準日等並全權處理本次增資相關事
    宜。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辦法、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
    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
    圍內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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