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541 泰福-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5/17 發言時間 15:40:51
發言人 閻雲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7010518
主旨 公告現金增資股款催繳期間屆滿暨股東於催繳期間 所認股份發放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5/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5/17
2.公司名稱: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2022年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催繳期間自112年04月18日
至112年05月17日15時30分止。
6.因應措施:
(1)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自112年5月17日15時30分起
停止繳納並喪失其權利。
(2)於催繳期間(112年4月18日至112年5月17日)繳足股款之原股東及員工,
所認購之股數預計將於112年6月2日撥入貴股東之集保帳戶。
(3)該現金增資股股款已於112年4月21日收足,並於112年4月26日上市買賣。
(4)若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