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69 泰宗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2/06/01 發言時間 16:17:49
發言人 王雅俊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7262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6/0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6/0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1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5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0%,計1,000,000股予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股數之90%,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現金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
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189.10626864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成整股,
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授權董事長訂定本次資金募集作業之相關事項,包括資金募集額度及
實際發行價格、資金運用進度、認股基準日、現金增資繳款期間、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基準日、股票交付日及其他因主管機關核示或法令
修訂而需變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