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65 康聯生醫 公司提供
序號 6 發言日期 112/06/27 發言時間 16:05:05
發言人 傅如霞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55696034
主旨 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6/2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鴻揚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英士
董事:鴻揚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林群倫
獨立董事:李書行
獨立董事:顏志展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鴻揚創業投資(股)公司
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鴻揚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英士
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安科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鑫蘊林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國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國創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鴻華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鴻揚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林群倫
GyroGear Ltd./董事
Apollo Medical Optics Inc./董事
安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獨立董事:李書行
盛弘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獨立董事:顏志展
聯凱國際生醫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