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豐-KY(4137)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日期2023-12-27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37 麗豐-KY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12/27    發言時間    17:41:37
發言人    胡安榕    發言人職稱    財會暨投資人關係總監    發言人電話    886227238666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度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之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12/2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12/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許文冠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為自己或他人投資或經營從事屬於本公司相同或類似之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票決結果:
贊成 52,360,221權
反對  3,010,950權
棄權    668,421權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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