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645 金萬林-創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2/23 發言時間 18:11:02
發言人 楊文明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768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7款 事實發生日 113/02/2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128號R1會議室A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
(2)一一二年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本公司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3)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4)修訂本公司「取得與處分資產辦法」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3/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
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
(2)前項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及處所如下:
受理時間:113年03月15日至113年03月25日。
受理處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30樓(本公司財務部),
電話:(02)2697-6888。
(3)凡有意提案之股東應於113年03月25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本公司財務部並敘明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正面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字樣),以利
掛號郵件寄送。
(4)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會
召集通知本公司以公告方式為之,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如有疑問者,
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電話:(02)2718-6425洽詢。
(5)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3年4月20日至
113年5月18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stockvo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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