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華(4120)6/20召開之股東會增列討論事項(修正)

日期2024-03-29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20 友華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7:28:00
發言人     陳嬿娟    發言人職稱     企業公共事務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7554881-2758
主旨      更正2024/3/29重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 常會相關事宜(修正討論事項)
符合條款    第  17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北投區承德路六段128號13樓(本公司台灣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民國112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本次修正內容)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受理股東常會議案提案期間
 自113年4月12日至113年4月22日止。
(二)、受理提案地點:臺北市北投區承德路六段128號13樓
 (本公司營運服務中心),電話:(02)-2755-4881。
(三)、本次股東常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期間為:
 自113年5月21日起至113年6月17日止。
(四)、若於受理提案期間無股東提案者,毋庸再行召開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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