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55 訊映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2 發言時間 15:32:23
發言人 侯奇政 發言人職稱 財會主管 發言人電話 03-516025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修正資本公積配發現金予 股東之部分內容案
符合條款 第 51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2
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3年4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正資本公積配發現金予股東之
部分內容案」,其主要修正內容:自資本公積配發現金予股東,暫依本公司
113年3月31日止流通在外股數計147,003,207股計算分派總額。在維持每股
配息新台幣0.3元不變下,若於除息基準日前,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本
公司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本資本公積分派總額因此發生變動
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屆時於除息基準日前,若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資本公積分派
總額因此發生變動者,本公司將另行公告。